当前位置:首页 >> 普通高考

 

  普通高考资讯版

2007年在津招生军队院校、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海关学院面试分数范围确定

07年06月25日

  (通讯员 王建国)今年在津招生的军队院校(含普通院校招收的国防生)、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上海海关学院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分数范围确定(具体分数范围见附表)。
  军队、公安院校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考生的报考情况和院校在津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了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分数范围。凡报考军队院校(含普通院校招收的国防生)、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上海海关学院且达到分数范围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逾期不再补测。
  为确保提前招生院校面视、体检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军队、公安、司法、海关等招生院校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市高招办提请广大考生注意:我市提前院校的招生不允许任何中介参与,报考考生不要轻信所谓承诺和传言,要尊重自己的志愿,珍惜机会,按照公布的分数范围、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体测、体检等工作。

  附表:1、2007年在津招生公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面试分数范围
     2、2007年在津招生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面试分数范围
     3、2007年在津招生军队院校面试分数范围
     4、2007年在津招收国防生面试分数范围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版权所有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47号 邮编:300060
考生呼叫中心:96796666 自考咨询:23948609 技术支持:23955111 津B2—2001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