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0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表格索引

1.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

所属学院

备注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4

135

10000

国际女子学院

男女兼招

说明:本专业含双语播音、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两个方向,学生入学后按教学计划安排专业方向。

2.专业考试安排

初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内容及分值

自备稿件朗读,限时三分钟。内容可在新闻、诗歌、散文、小说等中任选。

1.吐字与发声(40%)

2.思维与理解(25%)

3.语言表达(25%)

4.综合素质(10%)

现场抽题:稿件朗读、即兴主持。

1.  新闻播报(30%)

2.                 文学作品朗诵(20%)

3.                 话题主持(40%)

4.                 综合素质(10%)

3.考点设置

报名及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初试时间

考点咨询电话

重庆广播教育学院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59号)

256

278

02363861075

02363860778

广西省南宁市第五中学

(南宁市华强路95号)

12425

12627

07712410160

河南省郑州二十四中学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267

289

037165092286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128-29

130-31

0451-86655180

江苏教育学院

(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25-6

27-8

02583758137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22728

312

05368223019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95号)

21-2

23-4

0471-4392552

浙江杭州师范学院文一路校区

(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13121

223

057128868830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长沙市河西山南路左家垅)

227-28

31-2

07318631212

天津师范大学国际女子学院

(西青区津静公路20号)

389

31011

02223541338

注:复试于31315日在天津师范大学艺术学院进行。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应按规定时间持复试通知单到我校报到,逾期将不予安排考试。南宁、重庆、杭州考点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可取得我校的专业测试合格证,复试成绩用于进行专业成绩排队。

二、录取原则

考生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专业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英语单科和专业考试任一项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所报专业属所在省统考范围,则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录取通知书将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三、专业考试

1.报考要求

1)对填表的要求:考生在《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志愿栏内填报的专业志愿,作为我校发放考生专业合格证以及录取时的依据;考生在本省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填报志愿时,所填志愿应与在《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填报的专业志愿一致,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对考生身份的要求: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参加2007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上述条件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现役军人须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方可报考。

2.报名考试办法

1)报名时间:各考点考试日期的前两天接受面报

2)报名地点:见考点设置表

3)报名办法:考生需持所在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带有考生号的证件及本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报名考试费初试150元、复试200元,并详细填写《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一份(自制或复印无效)。

4)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见考点设置表和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四、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通知单的发放原则:按1314(招生计划数: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确定。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415前可收到文化考试通知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考生也可上网查询自己专业考试成绩。

3.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文史、理工)招生考试(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五、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地区。

 

六、联系地址及电话

咨询有关招生政策者请与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

咨询专业考试有关事宜者请与专业所在学院联系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路241

邮编:300074                咨询电话:02223541338 02223351635

天津师范大学国际女子学院     咨询电话:02223795585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 www.t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