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天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2007年我校继续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及专业体检要求,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的绘画艺术基础者均可报考。

2、英语语种考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

3)因高考舞弊取消考试或入学资格不满一年者;

4)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计划

1艺术设计专业(文理兼收)计划招生45人;

2动画专业(文理兼收)计划招生50人;

3、按照教育部要求,2007年我校艺术类招生列分省计划,按照各专业测试合格学生中各省学生所占的比例分配招生计划数。

4、若某一省市没有满足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则将所投放的艺术类招生计划撤回。

三、报名办法

1、报名需交材料:本省统考合格证、身份证(交复印件一份)、考生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半身照片(一寸)三张、报名表一份(在考点现场报名时领取)。

2、各考点(校内外考点)的报名及考试时间请参见附表(一)。

3、各省招办对本省艺术类考生报名有特殊要求的,我校原则上参照执行。

四、专业课考试

1、各专业考试科目:艺术设计专业测试科目为素描、色彩、设计;动画专业测试科目为素描、色彩、设计。具体分值及考试时长请参见附表(一)。

2、考试注意事项:考生可以到天津大学或校外考点考试。考生需自带铅笔、水粉和水彩颜料、画板、画具,一律不准携带任何绘画参考资料。试卷纸张由我校统一发放,自带纸张无效。考生食宿及路费自理。

3每个专业仅限考生报考一次,如报考多次,即取消其所有考试成绩。

4、我校将于415前给所有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寄发专业课考试成绩单,同时所有考生从当天起可上网(网址:http://zs.tju.edu.cn)直接查询专业课成绩。考生接到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后,到户口所在地指定的招生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

五、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组织的艺术类统一测试和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两项测试均需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2、按教育部规定,文理科考生的统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高考总分。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动画专业,英语语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政治思想、体检、专业课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分数线(即重点线)的70%(含70%)以上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英语语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政治思想、体检、专业课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分数线(即重点线)的80%(含80%)以上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课成绩排在本专业前5名、英语成绩达到要求,且文化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6、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者,予以优先录取。

六、入学与复查

1.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2.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与复试,凡复试不合格或发现诸如替考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