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天津商学院宝德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规条款、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天津商学院宝德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8号,邮编:300384

第四条  学院概况

天津商学院宝德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天津商学院以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制四年。学生毕业颁发天津商学院宝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天津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同时具有毕业当年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

学院是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兼有工学、文学、艺术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目前,设有国际工商管理系、涉外经济贸易系、外国语言文学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共有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艺术设计等12个本科专业。

我院艺术设计专业下设四个专业方向:数码艺术设计方向、视觉传达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和动画艺术方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有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发展规模,拟定招生计划,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院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报考须知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衡量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八条  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九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一条    2007艺术类分省市招生计划

省市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四川

新疆

预留

总计

计划()

2

20

20

5

10

5

2

4

5

10

10

2

4

41

4

2

25

2

6

2

19

200

第十二条  艺术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

序号

考 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地 址(邮编)

联系电话

1

内蒙古师范大学

11718

119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010022

0471-4392381

2

内蒙古民族大学

12728

129

内蒙古通辽市霍林河大街22(028043)

0475-8314164

3

报名地点: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31213

314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261041

0536-8223019

 

第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专业基础科目考试。

内容

时间

满分分值

备注

色彩

830-1130

100

1、              均为默写。

2、              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3、              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并自备画板及其它画具。

素描

1330-1630

70

速写

30

总分

200

 

 注:如有变化,请根据当地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符合要求,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各省市投档规则,参照考生所填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审核录取。

现结合各省市实际情况,将录取规则分为三种形式:

1)使用各省、市“联考”成绩录取办法。

依据各省市的投档规则和一定的投档比例投档,专业测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院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审核录取。

2)生源所在地组织省“联考”,且参加我院专业加试的考生录取办法。

相关省市将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符合要求,通过生源所在地组织的专业“联考”,院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且经省、市招办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该省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审核录取。(如湖南省)

3)参加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的,其生源所在地省、市不组织“联考”的考生录取办法。

相关省市将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符合要求,我院专业测试合格且在该省、市招办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该省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院择优审核录取。(如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

2、  录取时按照“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具体专业方向待学生入学后结合考生成绩,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和考生志愿再确定各专业方向。

3、  院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是按照1:4(招生计划:专业合格人数)的比例发放。

第四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不同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凭专业准考证、文化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学院将依据《天津商学院宝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进行管理。按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奖励与收费

第十六条  学院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1500元。

第十七条  学院为优秀学生设奖学金,奖学金分一、二、三等,总授奖比例达到总人数的20%。我院属独立学院,目前国家对独立学院尚无贷款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院招生网(www.boustead.edu.cn)及200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咨询电话:022-23798100传真:022-23796201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招生。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院批准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