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建国)2007年本市继续进行从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的招生试点工作(简称高职升本科),近日起各高职升本科招生院校的专业考试报名、考试工作陆续开始。为便于考生了解有关招生考试政策、程序,市高招办就考生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1、2007年本市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有多少? 2007年本市共有11所院校计划招生2013人,其招生计划分为文科类和理科类,其中,理科类计划招生1267人,文科类计划招生746人。
2、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高职升本科?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以下三类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一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秋季高考、春季高考、五年制招生、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招生,下同)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二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学院录取、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三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3、考生如何履行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专业考试报名从2007年1月11日开始,专业考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请考生参阅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报名单位(本市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到学籍所在学校,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及本市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须就近到有关区招办)接受资格审查;其中,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须持有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报考资格证明信(注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和参加高考时考生本人的考生号)。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报名单位赋予考生考生号,并开具报考资格证明信。各区县报名点从1月11日至1月18日集中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开具报名证明信。
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带有考生号的报考资格证明信及招生院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按照招生院校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到拟报考的院校履行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4、哪些区招办可以接收往届生报名? 本市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及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以就近选择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西青区、北辰区、塘沽区、大港区、武清区和大港油田中任何一个招办履行资格审查手续,开具报考资格证明信。
5、考生可以参加几所院校的专业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所或两所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参加两所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时须使用同一报考资格证明信,以确保本人考生号的唯一。
6、专业考试的相关要求是什么? 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专业考试科目为1科,满分为200分。专业考试的内容、办法及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由招生院校根据培养要求确定。招生院校在3月1日前将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是否合格通知考生本人,凡未按规定参加院校的专业考试或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招生院校不予录取。
7、考生如何履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 文化考试报名时间为2007年3月3日至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2张1寸近期同版彩色照片在本校履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被外省市院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持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及2张1寸近期同版彩色照片到有关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履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
8、考生何时填报志愿? 考生在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时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人专业考试情况可以填报一所或两所院校(专业)志愿,分为A学校志愿和B院校志愿。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须符合所填报院校的专业考试要求。招生院校录取时,A、B两所院校(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录取机会相同。当考生符合A、B两所志愿学校录取时,A志愿学校录取,B志愿学校不录取。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注意将最希望报考的院校设为A志愿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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