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文化考试科目、考试方式、考试时间
高职升本科分为文科和理科两大类,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理科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文化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考试均为主观卷与客观卷分卷考试,主观卷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客观卷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未在规定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文化考试时间:由于2007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笔试定于4月7日举行,与我市高职升本科招生文化考试时间重叠。为使考生即可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同时也可参加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文化考试,经研究决定,我市高职升本科招生文化考试时间顺延一周,于4月14日、15日两天举行。具体为:2007年4月14日上午9:00?D11:00语文基础或高等数学;下午2:00?D4:00外语;4月15日上午9:00?D11:00计算机应用基础。
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考生证、考试用条形码到指定地点参加文化考试。各科考试具体要求见《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XX科目考试大纲》(2005年8月版)。
8、报考外语类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听说测试
凡报考2007年高职升本科外语类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测试成绩以满分20分记入录取总分。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文化考试报名时办理报考手续。测试时间为4月21日,考生凭考生证、测试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测试,测试成绩由市高招办在公布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时一并通知考生。
9、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及志愿设置
考生在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时,填报院校志愿。高职升本科招生志愿表设两个院校志愿,分为A院校志愿、B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专业考试情况填报一所或两所院校志愿。
10、招生录取方式和规则
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以招生院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管理、监督、服务的方式进行。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中的各项规定,按照志愿报考本校考生的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后的总分进行排序(排序时,院校视A、B志愿考生为同一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进行录取。当考生同时符合A志愿院校和B志愿院校录取标准,按照规定考生被A志愿院校录取,B志愿院校不再录取。
市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注意:1.专业考试成绩必须符合志愿院校的要求。2.当考生同时符合A、B两个志愿院校录取条件时,由A志愿院校录取,B志愿院校不再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将希望就读的院校填在A志愿院校栏内。 录取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将有关招生录取信息向考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负责考生的咨询信访工作和招生录取遗留问题的处理。
12、高职升本科录取工作安排
5月10日前招生院校依法自主录取。
5月11、12日,考生向报考院校查询录取情况。
5月13日,考生按院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被录取的院校报到、注册,办理相关手续。
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于5月中旬前结束。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将录取原则、各专业录取结果上网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13、新生入学后,录取院校复查主要内容
被录取的新生按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入学后,学校要按有关规定对其是否符合入学条件进行复查。复查的主要内容是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学历证书等。
高职升本科招生不单独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凡身体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未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新生,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有关法纪的考生,招生院校要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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