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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本市部分高中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

发布时间:08年04月10日

  通讯员:李方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今年本市部分普通高中学校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门类
   招生门类包括:声乐、器乐(包括民乐和西乐)、舞蹈、绘画(包括国画和西画)、书法。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08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本市2007至2008学年中学艺术特长生考核认定,取得市教委颁发的《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证书》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均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须持毕业学校推荐信、《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证书》、户口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于5月26日(星期一)到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报名。
   四、专业考试
   1、报名考生须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初选艺术特长生名单。
   五、录取
   1、凡符合天津市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规定条件并通过审核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将所报考的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填在学校所在批次志愿栏首位。
   2、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列入本校招生计划,录取工作与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同时进行。
   3、符合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规定的条件,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普通考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申报,经市教委体卫艺处审核同意和市中招办审批后,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六、要求:
   从推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培养艺术人才的大局出发,严肃认真地做好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把好质量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市中招办在招生录取前公示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额度情况附后。
   附件:

2008年天津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