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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发布时间:06年-4月 -28日

   

      通讯员:李方 今年本市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以下简称 学业考试 )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市中招办对 学业考试 报名条件和要求等做如下说明: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1 、 2006 年 5 月 12 日 前具有本市 常住 户口或蓝印户口 的应届初三学生,在户籍所在 区县报名参加 学业考试 。符合上述条件并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三学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学业考试;符合上述条件仍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学生须持本人户口簿,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 5 张和学籍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参加本市学业考试的报名手续。   

           2 、 2006 年 5 月 12 日 前不具有本市 常住 户口或蓝印户口、且已在我市借读的 应届初三学生, 经借读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同意后,以非本市考生的身份报名参加 学业考试,但只能报考招收外省市学生的中职学校。   

           3 、凡持有效的 《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人员,在津工作期间,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三学生,需在本市申请报考高级中等学校的,应首先到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初审手续。符合报名条件通过初审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经持证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一并交市人事局复核。经复核同意后,由考生持报名登记表连同《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复印件,到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 5 月 8 日 至 12 日 市中招办强调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应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 加强培训、规范操作,确保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按要求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