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宣传自考生自强不息、努力成才的先进事迹,鼓励广大自考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奋好学的优良传统,推动自学考试事业蓬勃发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和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全国开展第三届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优秀自考生评选活动。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全国考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了《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优秀自考生评选办法》(见附件一)。各助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挖掘自考生生动感人的典型事例,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市自考办也将在评选结束后进行深入宣传。
本次评选活动采用助学单位推荐和考生自荐两种形式。请各单位或考生个人将《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优秀自考生推荐表》(见附件二)等相关资料于2007年12月20日前分别用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至市自考办。各单位可登录www.zhaokao.net自学考试频道下载《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优秀自考生推荐表》。
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
邮编:300387
电子邮箱:zikaozhuxue@163.com
市自考办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23769052
附件一: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优秀自考生评选办法
附件二: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优秀自考生推荐表
|